在各类农药复配混用中,最容易发生化学反应,降低药效,出现药害的是无机农药。在无机农药中,碱性农药和含金属元素的农药最多,它们在复配混用中最容易使其它农药分解失效,或产生药害。植物性农药性质比较复杂,一般与有机合成的药剂复配混用时不起多大的化学作用,对药剂的效果影响不大。因而,两种或几种农药是否适于复配混用,必须通过试验加以证实。物理变化农药复配首先应注意到物理性能是否发生变化。农药复配混用后的物理变化无非有三种情况。
(1)农药复配后改善了制剂的物理性能,提高了药剂的防治效果。如敌稗和混配的乳油不容易出现结晶,乳化性能好,从而提高了药效。
(2)农药复配混用后,物理性能基本不发生变化,保持原来制剂所具有的物理性能。因而不会影响防治效果,也不致发生药害,这样的制剂是可以考虑复配混用的。
(3)农药复配后出现了不良的物理变化,如乳油的破乳;各种制剂的分散性不良;可湿性粉剂悬浮性降低;絮结或沉淀等,使药剂失去原来良好的物理性能,降低防效,甚至可能会出现药害。加合与增效两种或几种农药混配在一起,对于生物(包括防治对象,被保护对象、人畜等)的作用有可能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