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主要用于防治农业害虫和城市卫生害虫的药品。杀虫剂的合理使用可以有效提高农作物产品。那么农药杀虫剂可以混用吗?
有实验显示,杀虫剂与除草剂可以混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与菊酯类杀虫剂混用效果才好。杀虫剂的合理混用不但能提高防治效果,而且是防治抗性害虫的有效手段之一。
农药杀虫剂混用的标准
1.农药混合后,不增加毒性,不产生药害。
确保农药混合后,不增加毒性,保证对人畜安全,才可以农药混用。例如,有机磷杀虫剂与敌稗混用后,会使水稻产生药害,波尔多液与石硫合剂混用,易使作物产生药害。
2.确保混用农药之间不发生不良化学反应。
如果农药混用后产生水解、碱解、酸解或氧化还原反应等不良化学反应,应立即停止混用,保证正常药效或增效,也不影响药剂的物理性状(如乳化性、悬浮率降低等)。例如多数有机磷杀虫剂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混用;粉剂不能与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混用。
3.农药混用要合理
包括本种间搭配合理,如防除大豆田禾本科杂草,单用拿捕净、盖草能即可防除,再用两者混配,虽然从药剂稳定性上可行,但属于混配不合理,既不增效,也不扩大防治范围,棍用没有必要。农药混用是为了省工省时,提高经济效益,如制成混剂后,追加成本很大,是不能允许的。
注意农药混合标注,合理科学的进行农药杀虫剂混用增强药效调高病虫害的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