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杂草已对我国的农作物生产、果园、草坪、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造成了严重危害。外来杂草之所以能在传入地产生危害,与它们所具有的某些特性和当地缺乏环境阻力密切相关。对外来杂草的管理应从防止外来杂草传入和对现有的外来杂草实施防除两方面采取措施。防止传入的措施包括:
(1) 加强植物检疫;
(2) 建立外来植物引种驯化的风险性评价制度;
(3) 鼓励利用本土植物;
对现有外来杂草的防除,则应采取综合性的防除措施:
(1) 防治生态破坏;
(2) 开展外来杂草的生物控制;
(3) 利用经济植物进行生境替代控制;
(4) 开展对外来杂草的利用。
截止到现在,中国已被研究记载的较常发生的外来杂草共有76 属,108 种。其中属于恶性杂草的有1 种,属于区域性恶性杂草的有14种,属于常见杂草的有8 种,其余为一般性杂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