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幼脲和除虫脲都是昆虫生长调节剂,具有药效良好而且无残留,持效期长,对人畜鸟鱼和蜜蜂也没有毒害,不利产生抗药性,与多种农药混用不易发生化学反应等优点,因此受到人们的欢迎,被广泛应用于农林果菜和蔬菜作物上。
灭幼脲和除虫脲都是一种昆虫表皮几丁质形成的抑制剂,1972年首先由荷兰科学家研制成功苯甲酰基脲类化合物灭幼脲(氟脲杀),我国称为灭幼脲1号。这类化合物对昆虫幼虫产生致毒作用,是在蜕皮时作用特别剧烈,受药害虫幼虫不能形成新的内表皮,干扰几丁质酶的合成,抑制害虫表皮几丁质的合成而使害虫残废死亡,我国早已合成,并且已经广泛应用。
灭幼脲又称灭幼脲3号,苏脲1号。它对光和热较稳定,遇碱或强酸物质易分解,常温下贮存稳定。灭幼脲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一定的触杀作用,能够抑制和破坏昆虫几丁质合成酶的形成,导致幼虫不能生成新表皮,阻碍其蜕皮变态而死亡。也可抑制卵内胚胎发育过程中几丁质的合成。使卵不能正常孵化。一般幼虫取食了3-4天后开始死亡。药效期可维持30天左右。用灭幼脲防治害虫粘着力好,防雨水冲刷,属低毒杀虫剂,对人、植物和天敌昆虫较安全,不对环境造成污染。目前,我国已开发使用的剂型有20%、25%灭幼脲3号悬浮剂。
防治对象和使用方法灭幼脲类生物农药,已大面积应用于防治各种农林果蔬害虫,如玉米螟、小麦粘虫、茶尺蠖、潜叶蛾、茶黑毒蛾、菜青虫、松毛虫、舞毒蛾等多种害虫,实践证明,25%灭幼脲3号1500倍液对大多数鳞翅目害虫的幼虫有特效。用25%的灭幼脲3号1000倍液灌葱根和蒜根,可有效地杀死地蛆。而且特别适用于防治园林植物上的鳞翅目害虫,主要用来防治国槐尺蠖、豆天蛾、刺蛾和舞毒蛾等害虫的低龄幼虫,也可用于防治天幕毛虫、舞毒蛾、抑毒蛾等害虫的低龄幼虫。使用时含量为20%的药剂,施用浓度为1500-2500倍;含量为25%的药剂,施用浓度为1500-2000倍液。此外,25%灭幼脲3号对厕所的蛆蝇、死水湾的蚊子幼虫具有特效,是防治卫生害虫的理想药剂。
注意事项:一是药剂在贮存过程中有沉淀现象,使用前应先摇匀,再加水稀释,不影响药效。二是药剂不能与碱性或强酸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三是灭幼脲在施药后3-4天才开始见效果,应在害虫发生初期提早用药。四是灭幼脲对桑蚕毒性高,不能在桑树上使用在桑园附近使用要注意安全。五是由于灭幼脲杀虫机理特殊,杀虫速度稍慢,应用于低龄幼虫效果最好。
除虫脲又名灭幼脲1号、敌灭灵。灭幼脲1号的作用机制同灭幼脲3号基本相同。对已产生抗药性的害虫有明显的杀虫效果,对鳞翅目幼虫有特效,对鞘翅目、双翅目多种害虫也有效,药效期约40天左右,对卵有毒杀作用。此药比灭幼脲3号的有效期虽仅限长10天左右,但对防治那些完成一代生活史仅需30-40天的害虫极为有利,与灭幼脲3号相比,可减少打药次数,降低成本。已开发使用的剂型有20%除虫脲悬浮剂和25%敌灭灵可湿性粉剂等,据农药网了解,主要用于防治各种卷叶蛾、尺蛾类、天蛾类、刺蛾类等害虫。在幼虫孵化初期用20%除虫脲悬浮剂2000-2500倍液喷雾。
注意事项:
一是制剂在贮存过程中有沉淀现象,使用前应摇匀后稀释。
二是除虫脲药效缓慢,施药后7天可达到害虫死亡高峰,因此,应在卵孵化盛期或低龄幼虫期,种群密度低时施药,或者与速效性药剂混用为宜。
三是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四是该农药对桑蚕有毒,应禁止在桑树上使用,在桑园附近使用应该注意安全。
中国农药网温馨提示在使用农药时要注意以上的几点,防止药剂失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