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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日定为6月16日

2019-02-04 22:18:32浏览:425评论:0 来源:互联网   
核心摘要: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刘丽斌):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新闻局消息,2月4日出版的第5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了澳门特区行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刘丽斌):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新闻局消息,2月4日出版的第5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了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颁布的行政命令,定于2019年6月16日为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日。 

  根据澳门基本法,澳门特区行政长官是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简称选委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选委会委员由4个界别共400名委员组成:第一界别为工商、金融界;第二界别为文化界、教育界、专业界、体育界;第三界别为劳工界、社会服务界、宗教界;第四界别为立法会议员的代表、澳门特区全国人大代表、澳门特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市政机构成员的代表。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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