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日报记者从市人大法工委获悉,当天上午结束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了《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条例》。这也是泸州市第五部获批的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泸州市地处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腹地,享有“中国酒城”美誉。泸州酒业,始于秦汉,兴于宋唐,盛于明清,发展在新中国,历经千年发展,诞生了“泸州老窖”和“郎酒”两大全国名酒,留下了明清时期国宝窖池群、酿酒老作坊、传统纯粮固态发酵酿造技艺等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有必要通过立法对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遗产加以保护。
该条例共有六章54条,主要围绕保护管理体制、保护名录制度、保护措施、区域性整体保护以及创新和发展等方面对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工作进行规范。该条例的实施,将更好地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促进泸州市白酒优秀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增强全市依法传承发展优秀传统白酒历史文化的自觉意识,形成礼敬守护和传承发展优秀传统白酒历史文化的良好法治环境。(泸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