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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工会:多地工会提高送温暖资金使用和发放标准

2019-01-30 23:27:52浏览:667评论:0 来源:互联网   
核心摘要:  为了开展好工会送温暖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送温暖常态化、经常化、日常化,根据全国总工会《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

  为了开展好工会送温暖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送温暖常态化、经常化、日常化,根据全国总工会《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各省、市、自治区近日陆续出台送温暖新标准。

  送温暖资金的主要来源:各级财政拨款、上级工会经费补助、本级工会经费列支、社会捐助资金、行政拨付以及其他合法来源。

  送温暖资金的使用对象:非个人意愿的家庭困难的职工,患大病、突发意外的困难职工,停发、减发工资的困难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困难的职工,工作环境恶劣的一线职工,重大灾害期间抗灾一线职工。

  部分地区送温暖资金使用和发放标准:

  北京

  一是提高全年节日慰问标准。由全年支出总额一般不高于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提高到50%,逢年过节工会组织可发放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

  二是提高春节联欢慰问标准。工会组织职工开展春节联欢会、茶话会活动时,可为全体参加人员发放人均150元参与奖。

  三是提高会员生日慰问标准。会员过生日时,工会组织可为会员购买生日慰问品(或实物券),标准由200元提高到300元,慰问品和实物券会员实名签收。

  上海

  今年将对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含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节日补助,补助标准由每人550元提高到1100元。

  对城乡重残无业人员等民政特殊救济对象、农村低保中的不可扶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也将进行节日补助,补助标准由每人450元提高到900元。

  一般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家庭(不含享受“特殊对象节日补助”人员)和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今年在提高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将改变补助方式,由去年按户补助(1人户300元,2人以上户400元)调整为1人户600元,每增加1人补助金额增加100元,即2人户700元,3人户800元,4人户900元。

  对特困供养人员和其他御寒有困难的救助对象,上海将实施冬令御寒补助,救助标准由230元提高为460元;对市、区民政福利事业单位集中供养对象给予节日补助,补助标准由90元提高为180元;对孤老包户组成员给予节日慰问,慰问标准由150元提高到300元;对救助管理站滞留对象给予伙食补助,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到100元。

  重庆

  推出三档困难职工慰问标准,根据其家庭购买医疗保险情况,将每户慰问标准分为800元/户、1500元/户、1800元/户三档,按此标准发放慰问金,推动困难职工家庭国家医保全覆盖。

  山东

  送温暖资金的发放标准由各地结合居民生活水平和物价指数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原则上每人次不超过300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央视记者 高伟强)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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