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转让直销牌照真的那么神秘,那么困难吗?
直销牌照转让有章可循
A公司有直销牌照,是直销经营的主体,如果有一天,A公司想把直销牌照转让给B公司,可不可以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其中,商务部共有18项工作被列入清单当中,其中第429项是关于“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审批”的,这里明确指明,审批部门是商务部(审批时征求市场监管总局意见),依据是《直销管理条例》。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审批”具体包括:“直销企业设立”“直销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直销企业重大事项变更”三项工作内容。
而按照《公司法》和《直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直销牌照转让,涉及企业股权结构、企业名称、企业章程、企业重大决议,均属于“直销企业重大事项变更”的范畴。
按照《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与变更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企业要转让直销牌照,可以按照规定提交资料变更即可。
具体来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更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变更直销员推销合同、变更直销经营许可证,这5项工作,都有具体的流程办理。
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变更
同时商务部的相关规定也指出,直销企业要实施包括牌照转让在内的重大事项变更,必须先审批,才能进行商事变更登记,否则,将遭到处罚。
在商务部“直销企业重大事项变更”的审批规范中明确说明,“申请企业应当在相关事项变更前向商务部提出变更申请,获得批准后,再办理变更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将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予以处罚。”
在实践中,没有经过商务部审批就进行上述5个方面工作的变更的,将会遭到驳回。广东某公司就曾经因为没有经过审批就擅自变更,遭到驳回和处罚,在这里就不赘述。
(商务部直销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上《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审批》的“常见问题答疑”)
转让直销牌照,直销企业正式申请变更的极少
《直销管理条例》是2005年颁布实施的,2015年商务部又制定了《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与变更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并且在2021年进行了更新,如今,这项工作又列入了2022年度国务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当中,表明直销牌照转让并不是不被允许,而且是有章可循的。
但是,批牌这么多年来,一些企业宁愿挂靠、租借,也不愿意走正式变更转让这条路。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多次发文严查挂靠、变相转让、租借等行为。2021年9月,还下发了《关于核查直销企业以合作形式变相转让直销经营许可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查以四家企业为主的挂靠直销企业、打着直销企业名义、借助直销牌照影响力从事直销活动等行为。
直销牌照转让成功先例:优莎娜并购葆婴案
其实,直销牌照转让不仅有章可循,而且已经有过成功先例,那就是美资国际直销公司优莎娜并购葆婴案。2011年,优莎娜全资收购了知名母婴用品集团公司babycare旗下的直销公司葆婴有限公司。这笔交易,优莎娜共花费6270万美元,当时折合人民币4个亿,此外还不包括葆婴公司的保证金、运营支出、市场网络、稳定市场所需要付出的各项支出。在这之后,优莎娜给了葆婴一年多的过渡时间,逐渐将自己的中国团队和美国模式全盘植入葆婴公司,结束了漂泊生涯。多年来,葆婴也一直是稳定合规、产品特色突出的代表,成为外资直销公司并购案的经典案例。
从目前今日直闻了解到的市场动态来看,除了葆婴和优莎娜之外正式向商务部申请转让牌照的企业极少,目前还没有公开过。个中原因颇为复杂。那么,清单正式实施后,能否改善这个问题呢?这还需要对企业进行引导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