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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狱(龚自珍全集)阅读答案附翻译

2019-02-27 08:20:35浏览:309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  治 狱  客问龚自珍曰:子之南也,奚所睹?  曰:异哉!睹书狱者①。  狱如何?  曰:古之书狱也以狱,今之书狱也不以狱

  治 狱

  客问龚自珍曰:“子之南也,奚所睹?”

  曰:“异哉!睹书狱者①。”

  “狱如何?”

  曰:“古之书狱也以狱,今之书狱也不以狱。微独南,邸抄②之狱,狱之衅皆同也,始狡不服皆同也,比其服皆同也,东西南北,男女之口吻神态皆同也。吾睹一。

  “或释褐而得令,视狱自书狱,则府必驳之,府从则司必驳之,司从则部必驳之。视狱不自书狱,府虽驳,司将从,司虽驳,部将从。吾睹二。

  “视狱自书狱,书狱者之言将不同,曰:‘臣所学之不同。’曰:‘臣所聪之不同。’曰:‘臣所思虑之不同。’学异术,心异脏也或亢或逊或简或缛或成文章语中律令或不成文章语不中律令,曰:‘臣所业于父兄之弗同。’今十八行省之挂仕籍者,语言文字毕同。吾睹三。

  曰:“是有书之者,其人语科目京官来者曰:‘京秩官未知外省事宜,宜听我书。’则唯唯。语入赀来者曰:‘汝未知仕宦,宜听我书。’又唯唯。语门荫来者曰:‘汝父兄且慑我。’又唯唯。尤力持以文学名之官曰:‘汝之学术文义,懵不中当世用,尤宜听我书。’又唯唯。今天下官之种类,尽此数者,既尽驱而师之矣。强之乎?曰:否。既甘之矣。吾睹四。

  “佐杂书小狱者,必交于州县,佐杂畏此人矣。州县之书狱者,必交于府,州县畏此人矣。府之书狱者,必交于司道,府畏此人矣。司道之书狱者,必交于督抚,司道畏此人矣。督抚之上客,必纳交于部之吏,督抚畏此人矣。吾睹五。

  “其乡之籍同,亦有师,其教同,亦有弟子,其尊师同,其约齐号令同。十八行省皆有之,豺踞而鸮视,蔓引而蝇孳,亦有爱憎恩仇,其相朋相攻,声音状貌同。官去弗与迁也,吏满弗与徙也,各行省又大抵同。吾睹六。

  “狎富久,亦自富也。狎贵久,亦自贵也。农夫织女之出,于是乎共之,宫室、车马、衣服、仆妾备。吾睹七。

  “七者之睹,非优、非剧,非酲、非疟,非鞭、非箠,非符、非约③,析四民而五,附九流而十,挟百执事而颠倒下上。哀哉,谁为之而壹至此极哉!”(取材于《龚自珍全集》)

  注:①书狱者:明清时期,写刑事判决文书的人,指刑名师爷。②邸抄:朝廷定期发布公文、案例的报纸。③优、剧:指艺人演唱、做戏。酲、疟:指喝醉酒、患疟疾。鞭、箠:指受鞭笞、棍打。符、约:指订合同、立契约。

  9. 下列语句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 古之书狱也以狱狱:案件实情 B. 豺踞而鸮视 而:表并列

  C. 农夫织女之出 之:用于主谓之间 D. 其相朋相攻 朋:勾结

  10. 下列括号中添加的省略成分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 (龚自珍)曰:“异哉!睹书狱者。”

  B. (京秩官)则唯唯

  C. (汝)懵不中当世用

  D. 官去(书狱者)弗与迁也

  11. 下列对文中语句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 或释褐而得令有的人刚脱去平民衣服得到一个县令的职位

  B. 视狱自书狱县令审理案件时,亲自起草文件,处理案件

  C. 臣所聪之不同我的聪明和别人不一样

  D. 尤力持以文学名之官尤其极力挟持在文学、学术上有造诣、有名声的官员

  12. 下列有关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3分)

  A. 本文陈述了办案的刑名师爷操纵案情的种种丑恶现象,揭露了当时社会的司法黑暗。

  B. 本文中的刑名师爷们长期亲近、巴结富贵者,他们自己也借此跻身于富贵者行列。

  C. 本文揭露封建司法的极度腐败,尽现作者敏锐的政治目光和不畏强暴的斗争精神。

  D. 本文和苏轼《赤壁赋》都以主客问答形式,揭示作者思想中两个不同侧面的矛盾。

  13. 用斜线(/)给上面文言文画波浪线的部分断句。(3分)

  心异脏也或亢或逊或简或缛或成文章语中律令或不成文章语不中律令

  14. 请把第一段中画线句子译为现代汉语。(2分)

  子之南也,奚所睹?

  15. 实现司法公正是中国百姓长期以来的愿望。先秦的《曹刿论战》一文中,鲁庄公就以“ , , ”的承诺,赢得了曹刿“忠之属也,可以一战”的肯定。(3分)

  16. 文章列举了作者目睹的七种怪象。请从中任选两种,分别针对其特点提出消除这种怪象的合理建议。(6分)

  答案:

  9.(3分) C 【解析:“出”在这里是动词用作名词,“之”应作结构助词“的”解释。A联系课本“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B对举结构推出作并列解释。D联系“朋比为奸”】

  10.(3分)C【解析:应该是“学术文义”,可从句子成分的划分和主谓语的合理搭配角度推断】

  11.(3分)C【解析:“臣所聪之不同”的“聪”,抓住所字结构后跟动词的词法特征,应能推断出此处“聪”作动词用,作“听”】

  12.(3分)D【解析:“揭示了作者思想中两个不同侧面的矛盾”只是《赤壁赋》的特点,非本文的特点】

  13.心异脏也 / 或亢或逊 / 或简或缛 / 或成文章 / 语中律令 / 或不成文章 / 语不中律令

  (评分标准:扣住两两对举的特征,可以划分句读;共3分,每断对一处得0.5分,每断错一处倒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14.(2分)翻译示例:你到南方去,看到了些什么呢?

  (评分标准:翻译点有“之”“奚”和宾语前置句)

  15.小大之狱 虽不能察 必以情

  (评分标准:3分,每处全对得1分,一处中有漏字错字之一者不得分)

  16. (6分)答案示例:

  示例一:

  “前三睹”揭示了记录案情、拟稿判案,不按照案情,只按照刑名师爷们相互沿袭的固有模式,以致千案判决皆雷同。可以用“审判和执法公开”来去除此弊。

  示例二:

  “第六睹”揭露了刑名师爷长期盘踞各地、操纵司法的丑恶嘴脸。可以用“加强执法官员定期交流,打击司法队伍拉帮结派”去除此弊。

  示例三;

  “第七睹”揭露了刑名师爷巴结富贵之人而得以自富自贵的丑恶嘴脸。可以用“打击司法领域钱权交易,去除司法以权谋私毒瘤”去除此弊。

  (评分标准:6分,任选两个方面作答,每一个方面先概括弊端,再提出解决办法;意思符合言之成理即可;每一个方面3分,概括弊端2分,指出办法1分)

  《治狱》参考译文

  有位客人问我龚自珍说:“你到南方去,看到了些什么呢?”

  我说:“奇怪呀!我看到一些办理刑事案件的人。”

  “是怎样办案的呢?”

  我说:“古代纪录办理案件是根据案情来写的,现在纪录办理案件却不是根据案情来写。不仅南方是这样,朝廷专门发布案例的报纸上登载的也是这样,所有案件双方争执的情况都相同,当事人开始时狡赖不认罪的情况相同,后来服罪的情况也相同。不论东西南北,不论男女,当事人的口吻、神态都相同。这是我看到的第一种情况。

  “有的人刚脱去粗布衣服得到一个县令的职位,如果根据案情亲自拟稿判案(交上去),那必定受到知府的驳回;如果知府同意了,那省按察司一定又驳回;如果按察司同意了,那京师刑部也一定驳回。如果不是根据案情亲自拟稿判案(交上去),那么,即使给知府驳回了,省按察司会同意原判;如果给省按察司驳回了,那京师刑部也会同意原判。这是我看到的第二种情况。

  “根据案情亲自拟稿判案,办案人写的判词就会不相同。(为什么呢?)有的说,‘这是由于我所学习研究的不同’;有的说,‘这是由于我所听来的不同’;也有的说,‘这是由于我所考虑的不同’。(这又是为什么呢?)学不同的内容,考虑问题自然就不一样了。写的判词有的偏重,有的偏轻;有的简单,有的详细;有的条理分明,合乎法令;有的条理凌乱,违反法令。(他们)说:‘我从父兄那里学的,本来就不相同啊。’然而,现在十八省当官的,语言和文字却完全相同。这是我看到的第三种情况。

  “(所以这样),是因为有了专门办案件的幕僚,这些幕僚对科举出身的京官到地方任职的人说:‘你们京官不懂外省的事情,应该听我的话办案。’这些官只好连声答应:是是。幕僚对用钱买来官职的人说:‘你们不懂当官这一套,应该听我的话办案。’这些官同样连声回答:是是。幕僚对凭借祖宗功劳当上官的人说:‘你们的父兄还怕我三分,(你们更得听我的)。’这些官员同样连声回答:是是。(幕僚)尤其极力挟持以文学知名而当官的人,说:‘你们的学问和文章昧于事理,不合当世所用,尤其要听我的话办案。’这些官员也连声答应:是是。现在天下的官吏,就是这几种了,他们都赶着去拜幕僚为师了。是强迫这样做的吗?不。是心甘情愿这样做的。这是我看到的第四种情况。

  “佐杂一级办案的小幕僚,必定勾结州县一级的官员,佐杂一级的官员便害怕他们了。州县一级办案的幕僚,必定勾结知府一级的官员,州县一级的官员便害怕他们了。知府一级办案的幕僚必定勾结司道一级的官员,知府一级的官员便害怕他们了。司道一级办案的幕僚,必定勾结督抚一级的官员,司道一级的官员便害怕他们了。督抚一级办案的幕僚,必定勾结刑部一级的官员,督抚一级的官员便害怕他们了。这是我看到的第五种情况。

  “幕僚们的籍贯相同,也有教师,教育内容相同;也有学生,尊重教师的态度相同,他们的规则和号令也相同。十八行省都有这种幕僚,他们象豺狼那样盘踞各地,象猫头鹰那样虎视眈眈,象毒藤那样到处伸展,象苍蝇那样遍地繁殖。(他们)也有自己的爱、憎、恩、仇,互相勾结或互相攻击,语言和态度都一样。地方官离职时,他们并不跟着走,地方官任期满(要调离)时,他们也不跟着走。这种情况,各行省又大概相同。这是我看到的第六种情况。

  “这些幕僚,亲近巴结富人的时间长了,自己也就富起来。亲近巴结权贵的时间长了,自己也就有了权势。农民种的粮,织女织的布,都被他们分占去了,他们的楼房、车马、衣服、奴仆和小妾都齐备了。这是我看到的第七种情况。

  “我看到的这七种情况,不是唱歌作戏临时表演,不是醉酒患病神志不清,不是鞭揍棍打不得不做,也不是束束缚于契约身不由己。这些人是从士、农、工、商四种人中间分出来的第五种人,是附在九流后面的第十流,他们挟持操纵各级官吏而颠倒了上下级的关系。可悲啊,是谁造成这样极端腐败的局面呢!”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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