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穆,字孟雍,开封府阳武人阅读答案翻译
李穆,字孟雍,开封府阳武人。父咸秩,陕西大都督府司马。穆幼能属文,有至行。行路得遗物,必访主最之。从王昭素受《易》及《庄》、《老》书,尽究其义。昭素谓曰:“子所得皆精理,往往出吾意表。”且语人曰:“李生异日必为廊庙器。”
周显德初,以进士为郢、汝二州从事,迁右拾遗。宋初,以殿中待御史选为洋州通判。既至,剖决滞论,无留狱焉。移隘州通判,有司调郡租渝河南,穆以西州军食阙,不即应命,坐免。又坐举官,削前资。时弟肃为博州从事,穆将母就肃居,虽贫甚,兄弟相与讲学,意泊如也。
开宝五年,以太子中允召。明年,拜左拾遗、知制诰。五代以还,词令沿华靡,至穆而独用雅正,悉矫其弊。穆与卢多逊为同门生,太祖尝谓多逊:“李穆性仁善,辞学之外无所豫。”对曰:“穆操行端正,临事不以生死易节,仁而有勇者也。”上曰:“诚如是,吾当用之。”时将有事江南,已部分诸将,而未有发兵之端。乃先召李煜入朝,以穆为使。穆至谕旨,煜辞为疾,且言“事大朝以望全济,今若此,有死而己。”穆曰:“朝与否,国主自处之。然朝廷甲兵精锐,物力雄富,恐不易当其锋,宜熟思之,无自贻后悔。”使还,具言状,上以为所谕要切。江南亦谓其言诚实。
太平兴国初,转左补阙。三年冬,加史馆修撰、判饱事,面赐金紫。四年,从征太原还,拜中书舍人。预修《太祖实录》,赐衣带、银器、缯彩。七年,以与卢多逊款狎,又为秦王送草原朝辞笏记,为言者所劾,责授司封员外郎。
八年春,与宋白等同知贡举,及待上御崇政殿亲试等士,上悯其颜瘕瘁,即日复拜中书舍人、史馆修撰、判馆事。五月,召为翰林学士。六月,知开封府,剖判精敏,奸滑无所假贷,由是豪右屏迹,权贵无敢干以私,上益知其才。十一月,擢拜左谏议大夫、参知政事。月余,丁母忧,未几,起复本官。穆三上表乞终制,诏强起之,穆益哀毁尽礼。九年正月,晨起将朝,风眩暴卒,年五十七。
穆自责授员外郎,复中书舍人,入翰林,参知政事,以至于卒,有及周岁。上闻其死,器谓近臣曰:“穆国之良臣,朕方倚用,遽兹沦没,非斯人之不幸,乃朕之不幸也。”赠工部尚书。(节选《宋史·列传二十二》)
9、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析,不正确的一项上
A、穆幼能属文,有至行 属:连缀,写作
B、煜辞以疾 辞:推辞,拒绝
C、宜熟思之,无自贻后悔 贻:赠送
D、擢拜左谏议大夫 擢:提拔
10、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A、子所得皆精理 不知须臾之所学也
B、以进士为郢、汝二州从事 请以十五城为秦王寿
C、为言者所劾,责授司封员外郎 窃为大王不取也
D、穆国之良臣 句读之不知
11、以下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全都直接表现李穆“至行”的一组是
①行路得遗物,以访主归之
②李生异日为廊庙器
③既至,剖决滞论,无留狱焉
④三年冬,加史馆修撰、判馆事,面赐金紫
⑤知开封府,剖判精敏,奸猾无所假贷
⑥穆三上表乞终制,诏强起之,穆益哀毁尽礼
A、①②③ B、①③⑤ C、②④⑥ D、④⑤⑥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李穆跟随王昭素尽心尽力地学习《易》及《庄》、《老》,王昭素认为李穆学到了上述古籍的精理,将来必成大器。
B、李穆被免职后,带着母亲到弟弟那里居住,虽然生活非常贫困,但能同兄弟一起学习,感到淡泊舒畅。
C、太祖认为李穆生性仁惠善良,人品学识好。李穆作为使者出使江南,言行得体,很好地完成了使命。
D、李穆和母亲去世后,他回家为母亲守丧,服丧已满后官复原职,但李穆又上奏章请求为母亲再守丧三年,皇上没有应允。
13、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加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穆以本州军食阙,不即应命,坐免。(3分)
(2)穆操行端直,临事不以生死易节,仁而有勇者也。(4分)
(3)非斯人之不幸,乃朕之不幸也。(3分)
阅读答案:
9. C(应为“遗留”)
10.A(放在动词前同动词组成“所字结构”; B介词,凭……身份/介词,用;C介词,表被动/动词,认为;D助词,“的”/助词,宾语提前标志。)
11.B(②是王昭素的话,不能体现“至行”。④是表彰李穆,不能体现“至行”)
12.D(服丧未满后官复原职,李穆又上奏章请求为母亲守丧到三年期满)
四、13.(1)李穆以本州军粮不足为由,没有立刻听从命令,因此被免职。(关键词“阙”“即”“坐”,3分)
(2)李穆操守品行端方正直,处置大事不会因为贪生怕死改变节操,是仁善而勇毅的人。(关键词““端直”临事”“易”,“判断句式”,4分)
(3)不是这个人的不幸,是我的不幸啊。(关键词“非”“斯”“ 乃”,3分)
参考译文:李穆,字孟雍,开封府阳武县人。李穆的父亲咸秩,曾任陕西大都督府司马。李穆年幼时就能写文章,有卓绝的品行。在路途拾到遗物,一定要寻访到失主送还。跟随王昭素学习《易》及《庄》、《老》等书,尽力探究大义。王昭素对李穆说“你所得到的都是精微的义理,常常出乎我的意料。”而且对人说:“李生将来能成为肩负朝廷重任的人。”王昭素还把自己所写的《易论》三十三篇传授给他。
后周显德初年,李穆以进士身份担任郢州、汝州的从事,升任右拾遗。宋朝初年,以殿中侍御史身份被选任为洋州通判。李穆到了洋州,处理积滞的案件,没有拖延的诉讼案件。调任陕州通判,有关官吏要调用陕州租赋到河南时,李穆以本州军粮不足为由,不听从命令,因此而被免职。又因为选拔官吏犯错误而被免除了在前朝的职务。当时他的弟弟李肃担任博州从事,李穆带着母亲到弟弟那里居住,虽然生活非常贫困,但与兄弟共同学习,心志淡泊。
开宝五年,以太子中允身份被征召。第二年,授予左拾遗、知制诰。五代以来,文辞崇尚华丽,到李穆开始运用典雅方正的词语,全力矫正流弊。李穆与卢多逊曾同门受业,太祖曾对卢多逊说:“李穆生性仁惠善良,文章学识之外,没有他喜欢的。”卢多逊回答说:“李穆操守品行端方正直,处事不因为生死而改变节操,是仁善而勇毅的人。”太祖说:“确实是这样,我要任用他。”当时将要进攻讨伐江南,已经安排分派了各位将领的兵力,但还没有发兵的理由。于是就先征召李煜入朝,任命李穆为使者。李穆到江南传达皇上旨意,李煜以有病推托,并且说“我侍奉朝廷而希望保全自己,现在如果这样,倒不如死了算了。”李穆说:“入朝不入朝,你自己决定。然而朝廷军队精锐,物力雄厚丰富,你恐怕不容易抵挡其锋芒,应该仔细考虑,切莫让自己后悔。”出使回来,详细地报告情况,皇上认为他传旨抓住了要点。江南人也认为他说的话很实在。
太平兴国初年,转任左补阙。兴国三年冬天,加授史馆修撰、判馆事,皇上亲自赐给他金印紫绶。兴国四年,跟随皇上出征太原回来后,又被授予中书舍人之职。参与修撰《太祖实录》,获赐衣带、银器、缯彩。兴国七年,因为与卢多逊亲昵,又因为替秦王廷美草拟朝辞笏记,被谏官所弹劾,降职授予司封员外郎。
兴国八年春,与宋白等共同执掌贡举考试,陪侍皇上在崇政殿主持进士考试,皇上怜悯他瘦弱憔悴,当天即又授予他中书舍人、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五月,又征召他为翰林学士。六月,任开封府知府,判断精细敏捷,奸佞狡猾之徒无从借贷,因此豪门大族敛迹,权贵不敢以私干政,皇上更加了解他的才能。十一月,升任左谏议大夫、参知政事。一个多月之后,回家为母亲守丧,不久,服丧未满即官复原职。李穆多次上奏章请求为母亲守丧到三年期满,然而皇上下诏坚持要他复职,李穆更加哀痛忧伤,竭尽礼仪。兴国九年正月,早晨起床后正准备上朝,癫痫发作猝死,享年五十七岁。
李穆自降职授予员外郎到恢复中书舍人,入朝任翰林学士,再担任参知政事,直到猝死,不到一年时间。皇上听说他去世,哭着对近臣说:“李穆是国家的良臣,我正要倚重任用他,却突然去世,这不是这个人的不幸,是我的不幸啊!”追赠他工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