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的七天想解脱一下,聚在一起吃喝一顿。不过每个日子都有许多事情要干,一年到头没有自己支配的时间。他们必须找一个奇特的完整的日子,可是只能每四年才有一次:就是为了有条不紊地计算日时而安排在二月的那个闰日①。
在闰日的这一天,他们要聚到一起吃喝一顿。因为二月又是忏悔节所在的月份,所以他们又要依照自己的喜好和心思,穿上参加狂欢节的礼服;好好吃喝一顿,发表些演讲。在无所顾忌的友爱气氛中,讲些中听和不中听的话。古代的战士在吃饭的时候,把啃完的骨头往彼此头上乱扔。不过一星期的每一天只是讲些双关语,说些在忏悔节狂欢时不犯忌讳的逗乐话。
闰日到了,于是他们聚到了一起。
星期日是一个星期的头头,他身穿丝绸大衣,虔诚的人会以为他穿着牧师的衣服要去教堂;不过普通的孩子却看得出,他是穿着杜米诺②的衣服来寻欢作乐的。他扣眼上插的那朵亮闪闪的石竹花,是剧院的那盏上面写着"票已售完,请另寻消遣"的小红灯。
星期一是个年轻人,跟着到来了。他和星期日是一家的。他特别热衷于寻开心,只要守卫队一换班,他就从作坊跑了出来。
"我得出来听奥芬巴赫③的音乐。它既不影响我的头脑,也不深入我的心灵,它只让我腿部的肌肉发痒。我要跳舞,再喝上几盅,挨揍蓝了眼④,第二天又去干活。我是一个星期的开头!"
星期二即曲尔日⑤,是力量的日子。
"是的,是我!"星期二说道。"我动身干活,把麦库尔⑥的翅膀系在商人的靴子上;去工厂里查看轮子是否都上过了
油在转动,裁缝是否都坐在那里裁衣服,铺路工人是否都在铺路。各人都应干自己的事,我注意每个人,所以我穿上警察的制服,管自己叫做巡警日⑦。这个说法要是不好,那就请你们说个更好听一点的吧!"
"于是我来了!"星期三说道。"我站在一个星期的中间。德国人管我叫周中先生。我在店铺里当伙计,就像一星期中其他尊贵的日子中间的一朵花;若是我们排队向前走,那么我前面有三天,后面有三天,他们就像是我的仪仗队。我总觉得,我是一个星期中最体面的一天!"
星期四穿着铜匠的衣服,拿着鎯头和铜壶,那是他的高贵出身的标志。
"我的出身最高贵!"他说道。"属于原始宗教,很神圣!在北方国家我随托尔而得名;在南方国家则随朱庇特⑧而得名。两位神人都会打电打闪。这些已经与这个家族分不开了!"接着他便敲了敲他的铜壶,显示了一下他的高贵出身。
星期五穿着姑娘的衣服,她把自己叫做弗里亚⑨,有时也改叫维纳斯⑩,全看她所在的那个国家使用什么语言。此外,她性格安静温柔,她自己这么说。但今天她却有些嘻嘻哈哈,不拘小节。因为今天是闰日,闰日给予妇女自由,所以她可以打破老规矩向别人表示爱情,而不必等着别人向她表示。星期六穿着老女管家的衣服,拿着扫帚和清洗打扫的用具来了。她最喜欢的一道菜是啤酒就面包⑾。不过她要求不要在今天这个喜庆的日子里摆出这道菜给大家享用,她只是自己吃就行了,她也得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