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几千年来总把过年当做件大事。过年之前要作很多准备,要买很多东西,吃的、用的、穿的、戴的、耍的、供的、干的、鲜的、生的、熟的,统名之日“年货”。
《京都风俗志》云:“十五日以后,市中卖年货者,星罗棋布。”北京年货种类之多是全国各地都比不了的。
赵冈先生在其《考红琐记》中说,曹雪芹的《红楼梦》在描写过年情景时,有满人风俗,令人感到奇怪。其实这是很自然的。
年货北京在清代二三百年中,都是汉人、满人,北方人、南方人杂处的。尤其上层社会,即官僚阶层中,各种风俗交流更普遍。满人、北方人故意学苏杭人的饮食起居,汉人故意学满人(即旗人)的礼数、官派,这就从各个方面混合成特殊的“北京味”。
复杂的年货,也是这种社会生活的反映。
北京的年货如按大类,可分饮食、衣着、日月、迷信、玩耍、点缀六类。饮食中大路货如猪、羊肉,鸡鸭这是最普通的;鹿肉、野鸡、冻鱼等则都是来自山海关之外的关东货;而水磨年糕、糖年糕、冷笋、玉兰片之类,则又是江南的东西。衣着各时代不同,但旧时除去“旗装”而外,也讲究南式。
年货中日用品不少,来自南方的有纸张、竹器、瓷器等等;迷信用品是旧时年货的大宗,如线香、锡箔、木版印的门神、灶王爷,供佛的花、蜜供等等,其中折“元宝”、“锭子”的锡箔则全来自南方。玩耍的东西就更多了,儿童的、大人的玩艺,都不分南北满汉。
《春明采风志》云:“琉璃、铁丝、油彩、转沙、碰丝、走马,风筝、鞬毛、口琴、纸牌、拈圆棋、升官图、江米人、太平鼓、响葫芦、琉璃喇叭,率皆童玩之物也,买办一切,谓之忙年。”一般人家都要买些爆竹:百响、麻雷子、二踢脚(即双响)、起花、太平花等等,这又是介乎玩耍和迷信之间的东西;至于骰子、纸牌等,则是成人的玩具;点缀岁时的清供如水仙头、佛手,则都是来自南方了。
一进腊月,各闹市皆拥挤不堪,都是买年货的人,但各种东西也都涨了不少,商人趁机作一笔好生意,故有“腊月水土贵三分”之谚。